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快讯 » 正文

华能斗门供热站配套管网二期工程一阶段管网非开挖段施工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9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华能斗门供热站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总长约7.2公里,本标段主要为绕城东辅道(供热站昆明路)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斗门供热站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总长约7.2公里,本标段主要为绕城东辅道(供热站—昆明路)、昆明路(绕城东辅道—和平路)供热管网非开挖段施工工程,总长约815米。

1.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华能斗门供热站配套管网二期工程绕城东辅道(供热站—昆明路)、昆明路(绕城东辅道—和平路)供热管网工程非直埋开挖段(总长约815米)除管道安装以外的所有工作,并配合管道安装单位的施工。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1.2  申请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1.3  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5项管径≥DN600的类似工程业绩(含定向钻),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需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

2.1.4  申请人具有完善的ISO系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1.5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6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申请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执业资格证,并具备3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1.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2资格专项条款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2017年8月9日9:00起至2017年8月14日17:00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