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并委托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应当合法有效,由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未提供合法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3.1.2信誉要求: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
3.1.3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的安全质量要求,安全质量要求详见附表二。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详见附表一。
3.3如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3.1、3.2款的全部规定。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满足3.1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满足“附表一 专用资格要求”中“资质要求”的规定。
(3)联合体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应满足“附表一 专用资格要求”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的规定。
(4)联合体各成员方业绩总和应满足“附表一 专用资格要求”中“业绩要求”的所有规定。
(5)联合体协议应详细写明各成员职责分工,工程范围分工及界面分割,签订合同主体、支付及履约等事项。
(6)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