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华能上安电厂鹿泉南部区域调峰热源及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与财务决算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2 工程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1.3 工程简介:
根据石家庄市政府大气污染物治理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对鹿泉区10t/h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淘汰(包含居民采暖燃煤锅炉),开发区在2017年底前拆除双联化工燃煤供热锅炉。鹿泉区政府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为响应市政府大气污染物治理工作安排要求,统筹解决当前供热区域内的问题,为区域内后续集中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废热利用集中供暖项目的批复》(石政函[2013]100号)要求,启动了鹿泉南部区域集中供热调峰锅炉房和管网改造项目,该项目由华能石家庄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
本工程在鹿泉区经济开发区建设2×46MW燃气热水锅炉房一座,铜冶镇西区建设2×14MW燃气热水锅炉房一座,铜冶东区新建2×7MW燃气蒸汽锅炉房一座,上庄镇建设4×14MW燃气热水锅炉房一座。新建燃气锅炉房至各现有用户热力站高温水管网约23KM,及配套隧道工程项目。将开发区内热力站由汽-水换热热力站改造为水-水换热热力站,涉及改造合并热力站10座;铜冶镇拆除原有锅炉后,在原址建设水-水换热热力站,涉及新建热力站6座。
1.4 项目总工期要求:华能上安电厂鹿泉南部区域调峰热源及供热管网建设项目计划于2017年7月底开工,预计于2017年11月正式完工,实现向鹿泉南部区域集中供暖。
1.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和服务期限
2.1 招标范围:华能上安电厂鹿泉南部区域调峰热源及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与财务决算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及全过程工程结算,工程造价全过程监控、协助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分劈各标段概算,编制管理概算,参与施工评标;审核施工图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现场招标方签证工程量、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工程量及招标方另行委托的标外项目工程量及材料用量(包括甲供材料)的核算工作;工程标段对应概算分析,施工中隐蔽资料收集,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及争议的咨询和洽商及核算工作;按照招标方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合同以及国家颁发的《预规》、《定额》的规定核算,按期完成工程结算价款的审核,并编制标段施工结算书;配合工程竣工决算、协助完成国家审计署或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对工程的竣工审计工作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其它有关造价方面的咨询工作。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168小时移交生产后竣工验收通过,竣工结算编制及审核完成,协助招标方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及竣工决算审计配合等工作完成。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7月1日至今,以竣工结算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3个及以上热网工程或电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9日9:00起至2017年8月13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56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