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滦平县2017年下半年贫困村亮化工程已由滦平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由 滦平县发展改革局 核准了招标方案,在滦平县基本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滦平县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冀建法〔2015〕27号)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滦平县2017年下半年贫困村亮化工程
2.2 建设性质:改建
2.3 建设地点:滦平县
2.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27个贫困村安装太阳能路灯1650盏。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13日,总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
3.3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4具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或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lp.ggzyjyw.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0月19日9时00分至2017
年10月23日17时00分。
5、招标文件答疑
5.1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投标人允许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该项目补遗栏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人允许提问的时间:2017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17年10月29日17时00分。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11时00分。
5.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11时00分,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该项目补遗栏公布。
5.3在线提疑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上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该项目补遗栏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
11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滦平县行政审批局滦平县瓜园村新综合大楼四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以及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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