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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供电局7月物资6个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9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贵安供电局7月物资6个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贵安供电局7月物资6

 贵安供电局7月物资6个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贵安供电局7月物资6个项目公开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贵安供电局7月物资6个项目公开招标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18353
1.3. 招标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安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1.9. 招标代理机构:无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分包序号 最大中标包数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备注
1 贵安供电局输电线路杆塔防人员坠落装置大修项目物资采购 1 /
2 贵安供电局2016年一次设备仪器仪表购置 4 2 /
3
1
2
5
3 贵安供电局林卡变通信机房完善工程 1 /
4 磊庄变、党武变安健环及安全工器具购置 1 /
5 磊庄变生产准备物资采购(办公设施、生产用具、生活用品)物资采购 1 /
6 贵安供电局2016年二次系统仪器仪表购置 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按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执行“三证合一”规定,未办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必须提供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没有处于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停止投标的有效期内
(4)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的投标;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6)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7)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合同;提供近年的通过审查的财务报告或报表;
(8)不接受设备生产原厂商和原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
1 在贵州电网内需有相关材料的使用业绩并附相关订货合同 贵安供电局输电线路杆塔防人员坠落装置大修项目物资采购,磊庄变、党武变安健环及安全工器具购置
2 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贵安供电局林卡变通信机房完善工程
3 投标人需提供空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所有设备的原厂商有效投标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司公章; 贵安供电局林卡变通信机房完善工程
4 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具有国家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方须通过ISO900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贵安供电局林卡变通信机房完善工程
5 采购人接受代理商进行投标,必须提供空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设备品牌唯一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司公章;(注:一个品牌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 贵安供电局林卡变通信机房完善工程
6 业绩要求:具有与标包形式、功能、规模相同或相近的物资类似业绩,至少提供一个 贵安供电局林卡变通信机房完善工程
7 近三年相关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复印件,并标明使用单位和联系人,且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贵安供电局2016年二次系统仪器仪表购置
8 招标人接受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设备品牌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制造商联系查询电话)。 贵安供电局2016年二次系统仪器仪表购置
9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贵安供电局2016年二次系统仪器仪表购置
4. 招标文件获取
(1)完成供应商登记
(1)电商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0日09时30分00秒。
(2)纸质版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8月30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8月30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U盘资料需同时递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如有)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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