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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红塔文体中心聂耳音乐厅LED显示屏系统项目采购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内容: 对文体中心聂耳音乐厅原有LED显示屏的拆除及新采购LED显示屏系统的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技术部分》)。实施
  招标内容: 对文体中心聂耳音乐厅原有LED显示屏的拆除及新采购LED显示屏系统的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技术部分》)。

实施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红塔文体中心。

五、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90日历天内完成原有设备的拆除及新设备的安装并投入使用。

六、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已落实。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拟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 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 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且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分别由专人担任不得兼职;

5. 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 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或同一标段)投标。

八、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上证照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5)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2.时间: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3.地址: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联系人:李世泽

电话:010-53310966

手机:17600692266

  qq: 3490895071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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