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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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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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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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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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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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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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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道路海防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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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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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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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起 60个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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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公-安边防支队执勤道路海防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工程项目招标二、投标上限:393226.94元
揭阳市公-安边防支队执勤道路海防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工程项目招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4、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投标人自行踏勘,踏勘地点:揭阳市惠来县靖海镇靖海电厂门口)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包括国、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本公告发布之日所在月份或上一月份);
7、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一到三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6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