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建设地点为: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鲍店矿、济二矿、济三矿、赵楼矿、东滩矿、杨村矿、兴隆矿。
招标货物的范围: 本次招标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采购,数量预计为1000吨(本次招标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7%)等所有费用。(按 JC477-2005标准执行。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表1速凝剂匀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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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项目 |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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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 |
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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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 |
应在生产厂所控制值的±0.02g/cm 2 之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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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离子含量 |
应小于生产厂最大控制值 |
应小于生产厂最大控制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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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碱量 |
应小于生产厂最大控制值 |
应小于生产厂最大控制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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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 |
应在生产厂控制值±1之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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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度 |
— |
80um筛余应小于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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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水率 |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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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固量 |
应大于生产厂的最小控制值 |
— |
表2掺速凝剂净浆及硬化砂浆的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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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等值 |
试 验 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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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 浆 |
砂 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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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凝时间min:s ≤ |
终凝时间min:s ≤ |
1d抗压强度MPa ≥ |
28d抗压强度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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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品 |
3:00 |
8:00 |
7.0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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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品 |
5:00 |
12:00 |
6.0 |
70 |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数量、时间、地点按招标人书面通知或合同约定。
交货方式: 落地交货。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地点: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鲍店矿、济二矿、济三矿、赵楼矿、东滩矿、杨村矿、兴隆矿。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生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6、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不少于3份同类产品的业绩证明,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明材料的合同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同原件的权利。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17年08月09日 08: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17年08月13日 18:00
4、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务必仔细核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再购买招标文件,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无法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