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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枫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红枫园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局投资,招标人为夏邑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红枫园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局投资,招标人为夏邑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红枫园建设项目
2.2 项目概况:红枫园景观基础建设、道路建设。
2.3 项目地点:夏邑县郭店乡五里桥;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及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于本单位且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4 投标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起)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三年以来(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6 单位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及之后)。
3.7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的查询页,报名时经招标代理公司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 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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