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合同 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技 术要求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地址 |
|---|---|---|---|---|---|---|
|
一 |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2年 |
322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0591-87618532 |
福州市鼓楼区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进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而上述相关证照已按规定合并的,须提供合并后的证照。(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a.投标人2015年度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投标人代表须在社保证明材料中);b.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建设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查询平台的在线打印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查询平台的打印件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8:00至2017年08月1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世泽
电话:010-53310966
手机:176006922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3490895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