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政法园区业务综合楼项目设计招标
工程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政法园区业务综合楼项目设计
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
建设规模:新建武装部、消防大队、司法局、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两栋,总建筑面积14962.35平方米。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招标控制价:70万元
3.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有工程规划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投标文件要求包括完整详细的方案设计文本及效果图)、补充和修改(方案著作权归招标人所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人防工程设计)、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图纸会审、交底、设计变更及各阶段验收等技术问题的处理)等设计工作。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设计周期
自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
6.质量标准
合格(初步设计达到国家规定的初步设计深度并满足备案要求,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查)。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7.2项目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7.3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7.4委托代理人及项目总设计师在本企业的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开据的上一季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7年4、5、6月)。
7.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