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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高新区标准厂房一期环境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请从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17日17时止常德高新区标准厂房一期环境景观工程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常德高新区标准
  请从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17日17时止

常德高新区标准厂房一期环境景观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常德高新区标准厂房一期环境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点: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

2.3 规模:该项目包括高新区标准化厂建设(一期)和1#楼绿化工程等。项目工程投资约2469758.99元。

 

2.4 工期要求:30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7 招标范围:包括高新区标准化厂建设(一期)和1#楼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营业执照包含有园林绿化施工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湖南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施工企业在我区项目中标后30日内(常德市外企由其在我市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向鼎城区国税部门办理税种登记并申领或开具增值税发票,投标人须对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参与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8 月30 日17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17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世泽

电话:010-53310966

手机:176006922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349089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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