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7年8月11日至8月17日每天上午10:30至下午18:30时(北京时间)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重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
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试验示范区内,三条重要农村公路既是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的骨架路网,同时也是连接S201线、S301线和X122线的主干道路。其中:昌甘路、榆甘路走向为由南向北,连通S201线、S301线;伴渠路走向为由东向西,连通X122线及榆甘路。
(1)榆甘公路,全长32.781公里,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起点位于S201线K427+995处,终点位于S301线K65+000处;
(2)伴渠公路,全长23.840公里,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起点位子X122线K16+250处,终点位于榆甘路K11+399.28处;
(3)昌甘公路,全长19.946公里,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起点位于伴渠路K3+435.36处,终点位于S301线K51+800处。
3.2项目运作方式:
将榆甘公路、伴渠公路、昌甘公路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共计76.657公里,由政府代表方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并与项目公司签署建设协议,项目公司负责园区重要农村公路工程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即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模式运作。
3.3项目规模及合作期限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4.82亿元。合作期限12年(含2年建设期)。
四、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投资竞争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4.1、社会资本方须是在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营业执照有与建设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4.2、社会资本方须具有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且未经园区方同意不得以项目作为融资担保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及相应的财务实力,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企业的负债率不高于60%。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伍亿元整(提供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3、社会资本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4、社会资本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专业的建设团队和工程技术人员团队。
4.5、社会资本方有良好的农村公路或城市道路或市政工程建设和运营业绩,截止2017年7月底前3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接过不少于一项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含桥梁)投资或施工项目业绩,所提供的业绩须附证明文件
4.6、信誉要求: 社会资本方不得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投资的重大诉讼及违法行为等,社会资本方如隐瞒其重大经济纠纷,一经发现即终止建设工程协议,一切损失由社会资本方承担;社会资本方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含对社会资本方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运营负责人的查询)。
4.7、社会资本方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期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及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证明。
4.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财务投资人;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上述全部资格条件要求且在未来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比例应不低于10%;
4.9、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本公告附件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财务投资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5.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8月17日每天上午10:30至下午18:3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