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截污坝截流水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
项目概况:
根据《乌鲁木齐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截污坝截流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最终批复,本项目处理规模确定为500m 3 /d,采用“预处理+DTRO(碟管式反渗透)工艺,总投资共计3910.3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年。
八、 项目采购需求:
中标人需在乌鲁木齐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中标人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在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提供渗滤液处理设备的租赁服务以及项目设施整体的运营、维护和管理,采购人将依照PPP合同的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应购买服务费用。项目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除出租的渗滤液处理设备以外的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10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9年。
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www.dlztb.com/about/8.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color: rgb(34, 85, 136);">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九、 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为: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1)至(5)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允许2家)。
3、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指牵头方)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下同),净资产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4、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指牵头方)截至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在中国大陆地区,申请人应具有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或供应专业渗滤液处理设备的业绩。
5、申请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十、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获得资格预审文件需下载并完整填写乌鲁木齐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截污坝截流水处理PPP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进行报名。报名表由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的牵头公司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三证合一的发送营业执照扫描件)及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并发至指定邮箱。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三证合一的发送营业执照扫描件),联合体的牵头公司还须提供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 2017 年8月25日 (节假日除外)上班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