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托二、呼热2017年废树脂处置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招标范围:
2017年废树脂处置项目具体内容包括:现存的废旧树脂;自行承担装卸、运输及清理,保证在厂区装卸、运输及清理的安全;拉运货物后及时清理场地。
5、工期: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将现有的废旧树脂拉走处置。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回收时间无延迟记录,未因不诚信履约在处罚期内;
(4)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具备所在地《环保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含:HW13);
(2)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或承担运输的单位须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在当地及内蒙古自治区环保部门备案,出具内蒙古自治区环保部门备案材料。
(4)投标方处理处置条件和设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处置工业废废旧树脂的技术要求,并在运输和处理处置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的三次污染,否则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5)投标方负责运输,并保证按时接收。投标方在收运废旧树脂过程中,应当按照规范要求实施操作,不得将所收运的废旧树脂违法处置。否则,由投标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08月10日至2017年0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