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110kV升压站等构建筑物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110kV升压站、电气分部楼以及4号、5号办公楼等构建筑物拆除处置(详见招标文件)。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潜在投标人应当到现场对标的物现状进行充分了解。
6. 项目概况:
6.1 项目名称: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110kV升压站等构建筑物拆除处置。
6.2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竹西路158号。
7.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招标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7.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
7.3 投标方应具备: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物资回收及其销售的相关资质,以及为顺利完成本项目施工所必须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资质。
7.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如有,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中一家作为投标人。
7.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9 有不良业绩者或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取消其入围资格。
7.10 投标人须具备满足工期要求的足够的施工机械配置能力。
因拆除电力设备对技术水平要求较高,投标人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与拆除方案实施,拆除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次招标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潜在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请潜在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8.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15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下午16:00时。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世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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