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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报名时间为2017年 8月16日09 时30分至2017 年8月 22日16时 00 分,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中标人负责从方案
 报名时间为  2017年 8月16 日09 时 30分至2017 年 月 22日16 时 00 分

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中标人负责从方案设计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结束整个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工作及所有配合服务工作,设计深度严格按照有关设计规范要求进行,中标人应按规划及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进行设计,同时尊重并充分考虑招标人提出的具体需求。具体设计工作范围及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设计任务书》。

1.1.3.1中标人负责整个资源热力电厂的所有工程设计,涵盖厂区内外的市政配套工程(包括给排水、供气、供电、电气、照明、通讯、进厂道路等)、河道取水、场地平整(包括项目区域的排水渠道及机耕路的改道、施工便道等)、主厂房及辅助建(构)筑物、辅助设施、全厂工艺系统、厂区景观绿化、参观通道(一、二期联通)等的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按广州市最新的概算编制指引编制)、技术规格书、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的编(绘)制和修正等工作,以及全厂建(构)筑物装饰装修设计(重点区域:如办公区域、入口门厅、参观及展示区域和相关通道、配套设施器具等,须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精装修设计,包括提供精装修效果图);另外,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中标人还应负责完成招标人指令或委托的其它设计项目。

1.1.3.2配合项目建设的各项报建工作,配合初步设计技术及概算的财政评审工作,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编制施工图预算,配合提供本项目所有设计成果给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审核优化,配合项目施工、设备和服务类等招标工作,配合竣工结算和保修期服务,配合项目决算及评审工作,配合构建建筑信息模型(BIM)及BIM的应用与优化(如有BIM),配合构建数字化电厂系统(如有),配合业主其他要求配合的工作。

1.1.3.3 设计应涵盖整个资源热力电厂厂区规划、三通一平、总平布置、园林绿化、建筑、结构、工艺流程、热力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环境保护、给排水、防雷接地系统、通风空调、消防、劳动保护、节能等。

1.1.3.4 中标人负责编制KKS(电厂标识系统)编码,中标人设计的所有技术文件(包含图纸)均应按KKS编码原则编制。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环境卫生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穗发改〔2017〕522号) 。

1.1.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1.1.7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1386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人民币105893万元。本项目日均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年处理垃圾100×104吨/年),配置4台750吨/天的炉排焚烧炉,4台蒸发量90吨/小时的余热,2台单机容量38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烟气净化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日均处理含水率40%以下的污泥150吨等环保工程。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编制竣工图、□修建性详细规划、其他配合(相关报建、施工及设备招标配合、结算和保修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1)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②:①电力工程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甲级专项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投标人(或牵头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具有燃煤火力发电项目或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经验的在职人员担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并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或牵头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动力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勘察专业等)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人业绩要求( 需要/√不需要):

1.2.9  投标人(或牵头人)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②:①电力工程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甲级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依法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交由有相关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其它投标材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7年 8月16 日09 时 30分至2017 年 月 22日16 时 00 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世泽
电话:010-53310966
手机:176006922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349089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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