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220kV永理二线等输电线路智能巡视大数据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11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LSGS-201708-FW-01
1、招标条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220kV永理二线等输电线路智能巡视大数据技术服务公开招标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包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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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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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GS-201708-FW-01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220kV永理二线等输电线路智能巡视大数据技术服务 |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须具备承担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的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项目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6)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用资格条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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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资质、业绩、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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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GS-201708-FW-01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220kV永理二线等输电线路智能巡视大数据技术服务 |
1、投标方项目经理需具备电气专业或计算机专业或自动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书。 2、服务团队中至少不少于10人具备电气专业或计算机专业或自动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 3、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1日至2017年0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