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政府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HBCZ-17060505-171333
2、 项目名称: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评估、利用及统计项目
3、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7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万元)
1 土地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研究 2017年11月底完成项目工作 10
2 全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审核与汇总分析 2017年11月底完成项目工作 20
3 土地市场征信系统更新升级 2017年11月底完成项目工作 20
4 宜城征地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制度研究与汇编 2017年11月底完成项目工作 30
5 土地利用绩效考核和单位GDP地耗数据收集、汇总(2016年度) 合同签订且业主方提供工作开展相关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 10
6 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系统
管理与维护 2017年11月底完成项目工作 10
7 土地评估报告抽查与评审 2017年11月底完成项目工作 10
1) 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该包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报价为无效报价。
2) 供应商按包竞标,报价须包含标包内的全部内容。
3) 多包竞标的相关规定:每个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或者多个标包进行投标,每个标包根据综合打分排名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磋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第四包:
7.4供应商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五包:
7.5供应商应具有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的资质;
第六包、第七包:
7.6.1供应商应符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试行)》(鄂政办发〔2014〕1号)规定的承接主体的要求。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或是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属于土地估价报告抽查对象的土地评估机构除外)。
7.6.2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在社会组织年检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7.6.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评估行业自律管理经验,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规定的评估行业职责,具有熟悉评估准则和评估技术规范的独立的专家库或专家委员会。
磋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购买
1、 获取时间:2017年 8 月 14 日起至2017年 8 月 18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