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对宣城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承办业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宣城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承办业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CS-CG-GK-2017-07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
具体采购需求见下方附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合法有效的保险公司;
3、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
4、在我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3年及以上,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及承办大病保险业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
7、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我市大病保险业务,承诺对大病保险超支风险提供连带赔偿责任担保;
8、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宣城市2016年度民主考评公共服务金融保险类非不满意单位。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