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双鸭山市分行不良贷款委外催收项目(二期),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双鸭山市分行不良贷款委外催收项目(二期)。
2.2项目规模:中标后根据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确定
2.5招标范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双鸭山市分行不良贷款委外催收业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律师事务所(包括其分支机构)或劳务公司;
3.2具有委外催收业务实务经验;
3.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有效控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3.4可以获取其注册资本信息的,其注册资本须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受托机构为分支机构无注册资本的,其总部须满足上述注册资本要求);
3.5企业信誉良好,员工素质优秀。企业在近3年内没有法院不良记录、银行征信不良记录、税务部门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无各类不良记录;从业人员熟悉法律知识并具备相应的职业操守、职业能力、催收技巧和催收实务经验;
3.6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