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芦庵滩水电站(池潭水电厂扩建工程)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芦庵滩水电站(池潭水电站扩建工程)1套全新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运行功能和性能要求的且是成套的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并保证设备质量与使用寿命;全面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包括硬件、软件的设计)、制造、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成套、工厂试验、装配、包装、保管、运输及保险、交货、现场开箱检验;提交全套技术文件;提供必要的安装、检查、维修、试验所需的工器具;对合同设备的安装卖方的现场安装、试验、试运行、验收提供技术指导、监督服务和相关配合工作。负责对本合同设备进行现场调试与试验,完成系统的模拟和在线调试工作,全部实现软、硬件的功能。参加合同设备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负责合同设备与厂用电系统、电气二次控制系统、接地系统及土建等的配合、协调等服务;参加这些设备之间的调试配合工作;投标人应对以下分项设备进行报价。报价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2.4款。
六、工程概况:
芦庵滩水电站与池潭电站共用同一水库。芦庵滩水电站位于池潭水电站的左岸,新建枢纽建筑物主要包括输水系统、地面厂房及升压开关站等,电站总装机容量100MW,装设一台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1.3465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1347h。
工程业主: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亦为本次招标的招标人。
工程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计划机组投产时间:2018年3月。
七、资金来源:自筹。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九、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全部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国内取得工商行政登记注册的合格柴油发电机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2)投标人应独立设计、制造或销售过单台额定容量为300kW及以上的柴油发电机组2台以上,且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并提供合同或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3)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
(4)投标人自己具有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厂房,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
(5)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或GB/T1 9000系列标准认证 ,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必须强制认证的投标设备应具有国家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产品 “3C”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下属的不同单位仅允许母公司单位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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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09 点整。
3、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 日 9:00 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