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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等废弃物处置(三年)项目【二次公告】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4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等废弃物处置(三年)项目【二次挂网】招标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
 

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等废弃物处置(三年)项目【二次挂网】招标

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本项目  组状态。 1.2.10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1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等废弃物处置(三年)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五年内(自2012年6月起)须具有粉煤灰综合利用或固体排放物处置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施工/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在线qq: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关键词: 粉煤灰、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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