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服务期限
2.1项目概况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南郊,#10、#11机组为2×300MW供热机组。
2.2 招标范围
按国家、河北省、邢台市的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以下工作:
1)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2)根据检测结果,编制检测报告;
3)在邢台市安监局对检测报告进行备案。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以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前注册资本为准)。
3.2投标人须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提供招标内容服务的能力。
3.3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火力发电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6.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6.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3.6.3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3.6.4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 报名须知
4.1报名文件内容
4.1.1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1.2通过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
4.1.3企业业绩证明资料(同类项目供货及服务合同,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以上资料作为报名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17年08月14日至2017年08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