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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4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项目变更公告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1.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化工园玉带镇通江集村
 

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化工园玉带镇通江集村;

1.2工程内容: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

2.招标范围

2.1.贰辆大客车。指定品牌为苏州金龙、厦门金旅、或郑州宇通(三选一)。座位要求: 33座及以上。

2.2.线路

1)凤凰花园城—江东北路(珍宝舫)—湛江路桂花鸭—山西路水佐岗—郑和北路(阅江楼北)—晓庄广场—二桥—热电公司(往返)。

2)大光路通济门—解放南路—黄埔路—龙蟠中路荷包套—玄武大道车管所—二桥—热电公司(往返)。

3)双休日及节假日线路:五台山—七家湾—大光路通济门—解放南路—黄埔路—龙蟠中路荷包套—玄武大道车管所—二桥—热电公司。(往返)。

3.项目工期要求:2017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

4.质量目标:达到优良。

注:以上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1.2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1.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专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备上一年度检验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具备三年以上的南京市包车运输经验。

2.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华能承包商安全管理规范》、《华能交通管理规范》、《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电厂车辆管理规定》(试行)。

2.4必须具备南京市公路管理处颁发的《南京市市内包车客运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专业车辆运输管理资质(查验相关资质证书),且提供不少于三家相应服务单位证明(提供相应证明)。

2.5企业达到江苏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等级证书。

2.6具有市区包车客运资质,公车公营。

2.7驾驶员全部享有五险一金。

2.8公司班车业务有专人负责管理,公司组织机构、职能及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2.9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2.10投标方必须提供《单车营运证》、车辆保险单明细、车辆行驶证、驾驶员有关统筹养老金缴纳记录明细和社保金编号、驾驶员五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南京市车管所盖章原件)等相关资料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或原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报名须知2017年8月10日17:00起至2017年8月15日17:00止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在线qq: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关键词: 通勤车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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