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红旗区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受新乡市红旗区交通运输局委托,现对新乡市红旗区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2、项目编号:hqq-2017-022
2.3、工程地点:新乡市红旗区
2.4、建设规模:修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约3.866公里(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工期: 6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供应商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7.供应商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14日至 2017年 8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