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城区管道直饮水工程机关单位及部分小区管网工程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城区管道直饮水工程机关单位及部分小区管网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 CDZBSG/JL/CG-2017-1326
2.2项目预算:施工标段:约335万元;施工监理标段:约9万元;材料采购标段:约76.56万元
2.3建设地点:五原县境内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5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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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招标编号 |
项目概况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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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段 |
CDZBSG-2017-1326 |
林业局、财政局、土地局、工商局、等27个机关单位、五原县第三中学、四完小、五完小、蒙中等7所学校、春城小区、吉祥苑小区、土地局家属楼、温馨现代城等12个小区、前进南路、红卫西路、新华北路、消防东路等路段的管道直饮水管网铺设; |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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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标段 |
CDZBJL-2017-1326 |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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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采购标段 |
CDZBCG-2017-1326 |
不锈钢管材、管件、不锈钢阀门及配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不锈钢供水设备专业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
2.6计划工期:施工标段: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11月6日,共61日历天;施工监理标段:①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开始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工程备案为止;②质保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并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③ 竣工结算期:按监理合同要求;材料采购标段: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6日,共1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及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上述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施工监理的能力。
材料采购标段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不锈钢供水设备专业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
3.2承担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施工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班子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公司注册人员;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和监理项目班子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公司注册人员;人员配备执行巴住建委工发(2015)214号。
3.3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查询到的本企业的网页截图或《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施工企业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仅施工、施工监理标段外进企业需提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