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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煤化工冷却塔节水消雾改造成套设备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08月16日 09时00分至2017年08月23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新疆煤化工冷却塔节水消雾改造成套设备采购项目招
 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08月16日 09时00分2017年08月23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新疆煤化工冷却塔节水消雾改造成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1. 招标条件

新疆煤化工冷却塔节水消雾改造成套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附件)。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冷却塔节水消雾改造成套设备(含其专有技术)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产品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冷却设备或节水消雾装置。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方案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近三年内(截至评标日当月)应具有销售同类型冷却塔节水消雾成套设备一个(含)以上合同业绩;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三年(2014-2016)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5)在近五年中(截至评标日当月)不曾在其承接的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其承接的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08月16日 09时00分2017年08月23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在线qq: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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