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汾阳市国峰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厂区建筑物防水及消毒池改造工程,招标方为汾阳市国峰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汾阳市国峰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厂区建筑物防水及消毒池改造工程
工程规模:总占地57.4亩,一期设计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总设计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工程地点:山西省汾阳市建昌村
招标编号:hp1706gf19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9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7年11月15日
招标范围:厂区建筑物防水及消毒池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2013年至今至少具有3项类似业绩。
3.4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