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内容:灵东矿MG650/1560-WD型采煤机(附加2台主控器)大修。
2.3质量标准:执行采煤机煤炭行业标准MT/T1003.1-2006《滚筒采煤机大修规范》、MT/82-1998《滚筒采煤机制造标准》。
2.4服务期:整机入厂起6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涵盖采煤机经营内容;
3.3投标人须具有大型采煤机的制造或维修资质;
3.4投标人须具有交流电牵引采煤机的安标证;
3.5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采煤机《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证》;
3.7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相关业绩(2014年至2016年,至少每年提供一份合同及相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金额部分不得涂改和遮挡,否则视为没有业绩)。
3.8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质量控制、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北京时间2017年8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到2017年8月23日(下午17:00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