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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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标段 |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范围(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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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DZ113/17-SG-0101 |
风场集电线路工程 |
35kV集电线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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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HDTDZ113/17-SG-0102 |
A区风机吊装 |
23台风机吊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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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HDTDZ113/17-SG-0103 |
B区风机吊装 |
22台风机吊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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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HDTDZ113/17-SG-0104 |
B区风场建安工程 |
场内道路施工、吊装平台施工、风机及箱变基础、风机及箱变接地、箱变安装等 |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5.1通用资质:
5.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5.1.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体系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5.1.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1.4在未得到招标人的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5.1.5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金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1.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
(4)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5)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一般设备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
(6)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1.8本工程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专用资质:
5.2.1风场集电线路工程在满足通用资质的条件下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应至少具有5个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工程业绩与经验.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安装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具有至少2个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工程业绩及经验。投标人应提供有该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足以让招标人接受的其他真实证明资料)。本工程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如更换必须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2.2 A区风机吊装和B区风机吊装在满足通用资质的条件下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应至少具有2个48MW及以上风电场风机、塔筒吊装工程并至少成功运行1年的业绩及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业主提供的运行证明)
3) 项目经理要求: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至少1个48MW及以上风电场风机、塔筒吊装工程的经验和业绩(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且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的社保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有该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足以让招标人接受的其他真实证明资料复印件),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本工程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如更换必须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2.3 B区风场建安工程在满足通用资质的条件下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应至少具有3个48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风机基础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经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安装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应具有不少于2个48MW及以上风电场建筑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从业经验。投标人应提供有该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足以让招标人接受的其他真实证明资料),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本工程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如更换必须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安排:
购标时间: 2017年8月16日-8月21日17:00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9月6日上午9:00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售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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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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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风场集电线路工程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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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区风机吊装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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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B区风机吊装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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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B区风场建安工程 |
3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