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结构调整提质升级改造渣油加氢装置膜分离装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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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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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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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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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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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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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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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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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分离装置\Q=34216kg/h ≥97.37%/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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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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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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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膜分离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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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2月28日、甲方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相关设计文件要求投标方自身需具备设计资质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设计并提供设计资质证明。 2.投标方需提供所有分包设备的品牌、原产地及分项报价(膜丝价格单列)。 3.投标方所提供的膜组件需满足10年以上寿命要求,成套膜分离设施能够满足4年以上连续运行要求。 4.投标方最近5年内需在镇海炼化未受到不合格业绩考核。 5.投标方所投产品的膜组件应与其在上述第11条要求的合格业绩中所用的膜组件品牌相同,对于进口膜组件,需同时提供膜组件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证明,并提供膜组件的原产地承诺函。 6. 投标方需在近10年内拥有百万吨级渣油加氢工业装置(包括固定床、沸腾床、悬浮床、移动床,不接受工业试验装置)高压段(膜分离设施入口操作压力10.0MPa以上)富氢气体提纯回收一年以上运行的国内成功应用业绩,并提供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和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 7.投标方需承诺所提供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需由投标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8.投标方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9.压力容器类分包设备供应商须持有第三类压力容器 AR1 级制造许可证和TS设计许可证;且必须提供近6年来制造同类型设备、材料和结构(Q345R(R-HIC)或Cr-Mo钢及Cr-Mo-V钢,板焊、锻焊均可)的容器、设计压力在18MPa以上的高压容器制造业绩3台(含)以上,且需投用3年以上(附供销合同)。 10.设备的制造、检验、试验、预组装和交货应严格按照设计方供的询价书、技术说明书、工程技术条件(《抗氢诱导开裂(R-HIC)钢制高压容器制造及验收工程技术条件》)和本招标技术文件进行。 11.投标方所提供产品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8月16日8:00时至2017年8月2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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