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金柱塔塔基维修加固项目(第三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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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当涂金柱塔塔基维修加固项目,该工程位于当涂县姑孰镇宝塔行政村,姑溪河南岸,距县城2.5公里,塔高45.83m,砖石仿木结构,工程等级为文物二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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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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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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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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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预算价 |
本项目的招标预算价为614015.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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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无未被解除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存在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投标人有完成过一个40万元以上的古塔维修工程 。【业绩必须是已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是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竣工备案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已验收并盖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不接受或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不分地区或地域)没有处于被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期间。 9、投标人自2016年6月1日以来无安全生产工亡事故。 10、投标人出具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开标截止日有效)内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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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 |
1、投标人可于 2017年8月16日起至2017年9月5 日,(网上会员报名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