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三峡办)委托,现对三峡后续规划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三峡办工作计划和财政有关要求,拟于2017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对部分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二、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预算122万元。
三、招标内容
1.绩效评价项目范围:三峡办确定的重大项目分布于三峡库区、重庆市、湖北省有关区县。
2.绩效评价项目的基本情况:以12个重大项目为绩效评价对象,该12个项目分布于三峡库区、重庆市、湖北省11个区县,项目总投资96亿。包括桥梁、城镇基础设施、移民小区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项目。
本次的主要任务内容为:
(1)绩效评价依据
1.国务院三峡办批复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2.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 163号文)、国务院三峡办联合印发的《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 28号);
3.项目绩效目标与指标;
4.其他。
(2)绩效评价的内容
主要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项目运行及效益等方面,对重大项目开展全过程评价。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决策评价。主要包括项目立项过程、程序执行,以及与规划衔接、实施环境等分析评价。
2)项目实施过程及管理评价:主要包括项目自批复后,到项目实施完成的全过程管理,以及相关产出控制,要突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状况评价。
3)竣工程序执行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完成后竣工验收程序执行、项目结决算执行等状况进行评价。
4)项目运行及效益。主要对项目完工后投入运行的时效、运行效率和功能实现程度等状况进行评价等。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11底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
成果及提交时间:成果包括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汇总报告。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或相关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包括项目实施情况评估、财政项目绩效评估等业绩(需附项目合同书或委托协议或提交的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8月16日- 2017年8月22日每日9:00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