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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燃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桩基试验及物探工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山东青岛燃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桩基试验及物探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9日。本招标项目大唐青岛
 

山东青岛燃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桩基试验及物探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9日。本招标项目大唐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已由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能交核〔201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出资人及比例为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85%,青岛能源泰能热电有限公司15%;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本金比例为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2.2建设规模:2套F级“一拖一”分轴布置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2.3 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29日,9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负责大唐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桩基试验及物探工程:1、钻孔灌注桩及高强预应力管桩原体试验  2、厂址区域物探工作。含路面破除及恢复、开挖清运、灌注桩施工、静压管桩施工、桩位测量放线、施工用电、施工用水、施工道路修建、测量放线、桩基试验、场地恢复、试桩报告编写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咨询甲级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岩土师证书;
 
3.4近5年必须具有3个及以上2×300MW电厂试桩业绩(附合同复印件主要内容、封面、盖章签字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4.2发售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9日。
 
4.3招标文件购买价格:824元/标段。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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