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为保证推送到不同教室后的课程效果能真实反映教师的教学意图和教学设计,录播教室需要达到专业化录制水平,画面质量要求高、机位切换要真实反应课程场景;由于在专业的拍摄人员和导播人员方面资源有限,课程拍摄和画面切换需要减少人工干预,特别对于录制切换过程需要保证全程自动化。同时,录播教室的建设也要面向公开课、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实现一次投入,多种利用。
第二,高画质、低延时网络信号传输。推送到其他教室的画面需要满足流畅、清晰观看的需要,特别要确保能准确的呈现老师的板书、电子教案、老师的口型等,以保证学生听课的效果和教研老师听课评课的效果。
第三,统一的教学平台入口。为保障互动教学业务的持续、高频、快捷开展,需要建立统一的教学业务平台,具备统一的用户权限认证系统,实现方便的互动教学、网络教研的创建、接入和管理。同时,平台还应具备以教学视频为核心的大规模教育资源管理和发布功能,并可进一步扩展优课、教学督导等各种教学业务应用。
第四,平滑的系统扩展。随着互动教学和网络教研业务的开展,更多的教室需要加入互动系统,所以系统应具备平滑和低投入的扩容能力。
项目总工期:
项目研究时间为12个月。技术开发合同签订后:
1)第1~2个月完成项目的调研、需求分析、资料收集、技术方案制定。
2)第3~5个月,教学课程自动化录制、教学课程推送、教学平台建设和系统平滑扩容的设计、计算,确认方案。
3)第6~7个月开展改进教学课程自动化录制、教学课程推送、教学平台建设和系统平滑扩容等功能、中间试验。
4)第8~9个月完成试验验证,进行考核。
5)第10~12个月进行运行考核及试验数据的整理,完成项目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和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投标人需从事过与铁路通信等相关项目的研究及交付,并具备5年以上行业经验,具有完备的交付团队及研发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人民币。 3)、投标人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出现过因检测质量问题而被有关部门通报,无任何违法、违约行为。 4)、具有类似项目成功业绩与经验;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项目(课题)负责人 课题负责人。投标单位专门指定一人为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信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铁路通信相关科研项目。 3.1.3投标人科研状况和相关业绩 投标人科研状况。 投标人的技术力量、人员结构等满足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拥有2名从事通信行业认证的高级技术人员和不少于5名从事铁路通信系统相关方面的软件开发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08月17日 09时00分至2017年08月24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