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0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工程(三标段)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环资(2017)336号(文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城东区
(2)招标内容:箱涵排出口至提升泵房、配电室段所有管网土建工程、管道安装工程及提升泵站和配电室的土建和设备工程(含泄水管至0+000处);提升泵房(0+000)至西宁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内提升泵站之间带压管道的土建及安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西宁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工程(三标段)
发包内容:箱涵排出口至提升泵房、配电室段所有管网土建工程、管道安装工程及提升泵站和配电室的土建和设备工程(含泄水管至0+000处);提升泵房(0+000)至西宁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内提升泵站之间带压管道的土建及安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2017年9月8日-2017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有效存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类似业绩和工程施工能力,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省外企业须持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4.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青海省)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一旦中标,中标人须全力配合招标人做好当地关于招标人的相关备案工作;6.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派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0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6日至2017年08月20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到17:00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