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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技术研究中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一、招标相关信息1、招标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技术研究中心3、项目名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检测设备采购项目4、

 一、招标相关信息

1、招标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技术研究中心
3、项目名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4、项目地点:广州
5、实施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
(1)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和非车载充电机电气性能检测实验平台所需的软硬件设备,满足2台120kW及以下直流充电桩或者单台240kW及以下直流充电桩及16A、32A、63A以下交流充电桩的型式检测要求,对充电基础设施的电性能指标实现自动化测试,实现一键测试。
(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和非车载充电机互操作性和一致性测试平台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具备互操作性、通讯可靠性、协议和接口一致性测试能力,对充电基础设施的互操作性和一致性指标实现自动化测试,满足一键测试的要求。
2、标包划分情况:一个标包。
三、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所有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以参与投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属于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项目授权。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 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的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 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没有诚信和廉洁方面的不良记录。
(7) 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包的工作内容,高校等事业单位法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的院、系或实验室配置。
(8) 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检测及设备集成领域的实际销售业绩。
(9) 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10)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商,或具有相应产品授权代理资质的代理商(“相应产品”是指:可编程交流电源、可编程交流负载、可编程直流负载、直流车辆接口电路模拟器、交流车辆接口电路模拟器和充电桩测试接口柜)。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
1、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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