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乐山高新区泊滩堰水域治理及生态景观修复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洽谈。
一、项目编号:SCXR(2017)144号
二、项目名称:乐山高新区泊滩堰水域治理及生态景观修复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非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简介:
乐山高新区泊滩堰水域治理及生态景观修复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具体项目内容见谈判文件第三章、第八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6.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相关行业要求的经营资质范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六章)。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17年08月17日至2017年08月18日09:30-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