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金城支行新城分理处新建营业用房工程
.
.
项目编号:LCYT2017141
.
标段 名称 资格要求
1 金城支行新城分理处新建营业用房工程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8月17日起至2017年8月21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