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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公司经十路办公楼消防气体灭火系统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7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本项目为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试运行项目,将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经十路办公楼消防气体灭火系

 本项目为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试运行项目,将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经十路办公楼消防气体灭火系统检测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经十路办公楼消防气体灭火系统检测
1.2 招标范围
负责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经十路办公楼消防灭火系统设备的维护工作,包括气体灭火氮气启动瓶检测、充气,七氟丙烷钢瓶检测、更换药剂,ABC干粉灭火器检测、充装。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申请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申请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3同一标包的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可从2017年7月17日8:30起至2017年7月21日17:3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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