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2、时间:2017年8月17日
四、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应能证明投标单位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作废。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包的谈判。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在华电集团系统无不良服务业绩。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资质。
7、供应商在购买标书前应加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
五、资格审查文件与提交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文件与投标书一起提交至招标方规定的地点,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如是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1)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资质证书,如有专业技术要求的,需提交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有安全方面要求的,还需提交安全资质证书
(3)销售、服务、运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在中国境内实施的类似及以上规模项目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近5年以来有300MW及以上的华电集团所属企业的业绩情况(必须注明建设单位、项目名称、服务质量反馈、业主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对其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5)银行资信证明
(6)其他文件和资料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请于2017年7月24日-7月31日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