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安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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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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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安施工 |
3000 |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2.工程性质:改造。
3工程地理位置:广西省贵港市。
4工程范围:建筑安装工程。
5主要工程量:本次投标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待所有施工图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再对工程量进行最终核定和计量。
6 工程概述:1*630MW。
7、项目实施:项目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实施。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资格后审)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6.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3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6.4 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6.5 近5年内至少具有3个600MW级及以上机组工程的与招标内容相同/相近的运行业绩。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3个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和具体的联系方式,以便招标方进行确认。
6.6 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7 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
6.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6.10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11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2.公告时间:2017年8月17至8月23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8月17至8月23日17时整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