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1.1 .1工程名称: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
1.1.2 工程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1.1.3 工程简介:华能灌云热电联产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燕尾港镇),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建3台220t/h超高温高压燃煤和2台B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集中供热管网,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企业提供优质蒸汽,同时兼顾地区电网的供电需求,实现热电联产。项目已于2016年5月26日开工建设,计划2017年年底竣工投产。
1.1.4 项目总工期要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新建工程已于2016年5月26日开工,#1机组拟于2017年9月25日投产,#2机组拟于2017年11月25日投产。
1.1.5 本标工程参考工期:拟定于2017年 10月10日开工,2017年12月30日前竣工(实际开竣工时间,根据工程进度由甲方确定,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实际调整后的工期,报价不予以调整)。
1.1.6 资金来源:本工程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1.2招标范围
1.2.1本次招标1个标段,招标范围:挡灰围堤高度约3m,长度约320m,堤顶宽度4m,设泥结碎石路面;围堤内坡1:3.0,外坡1:2.5,外坡坡脚设堆石棱体防冲等(最终实际按灰场施工图执行)。
1.2.2内容:具体内容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工程概况、技术规范》相关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3 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和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2.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2.3投标人须应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2.2.4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履行情况(含建设单位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2.5投标人拟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必须为投标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另需提供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至少1个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2.6投标人如为外省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进苏施工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