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土建建设修缮工程(框架协议)(二次招标)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土建建设修缮工程(框架协议)(二次招标);
2.2 建设规模: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维修计划中属于土建设施方面的所有修缮项目,以及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部分小型改造项目的土建方面的施工内容;
2.3 建设资金:概算 180 万元 人民币;
2.4 计划周期:根据具体项目而定;
2.5 建设地点: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属地范围内;
2.6 招标范围: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维修计划中属于土建设施方面的所有修缮项目,以及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部分小型改造项目的土建方面的施工内容。
注:
1 、本属年度框架招标,即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具体项目以实际委托为准;
2 、年度框架协议有效期三年,即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且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3.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近三年( 2014 年至 2016 年)内的最近一年要有盈利,且每年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80% ;
3.4 投标人必须持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 含三级 ) 资质证书,同时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且必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 [2002]111 号)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因此外省企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才符合报名条件 ) ,并具有类似油库、油码头或炼厂的土建设施修缮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3.5 投标人拟委派在本项目的本单位在职专业人员不低于以下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 1 名、施工员 1 名、专职安全员 1名、质检员 1 名、材料员 1 名、资料员 1 名,且须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以上所委派人员须具有 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6 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 投标人近三年(自 2014 年 1 月以来)完成过油库、油码头或炼厂的土建设施修缮的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3.7 投标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在项目部上班参与现场管理(以发包人或监理现场考勤为准),如缺勤则发包人按每人每天 5000 元处罚报价人,累计缺勤超过 5 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诉相应的责任(以承诺书为准);
3.8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报名、投标及履行合同期间均一致,不得更换;
3.9 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 印章代替签名无效)原件到场购买标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审核(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方可报名;
3.10 无论何种原因,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投标无效;
3.11 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前提交原件);
3.12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资料一式二份(一正一副),应制作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2017 年 8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