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标范围:三号机组电气设备检修(详见第三章)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 期:本次3号机组检修要求投标人在20天内全部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五年具有至少两个类似业绩(附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同时附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电话无法沟通的则算无效业绩)。
3.4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3.5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8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从2017年8月18日9:00起至2017年8月25日16:00止可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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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