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医药物流实训室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 未分包 | 医药物流实训室设备采购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投标人为经销商还应具有网店运营推广与实训系统、店铺开设与装修实训系统、客户服务实训系统、市场营销综合实训与竞赛系统、药品经营软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 8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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