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ITC-1711AS1791
受南京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主机设备及其配套辅助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2×2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主机设备及其配套辅助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2套20MW级的燃气轮机及其发电机、余热、蒸汽轮发电机组,和上述设备配套的辅助系统和辅助设备的采购、技术指导(安装、调试、运行)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在国外注册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合法登记的企业,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可以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具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或类似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应符合国际、国家、行业现行最新的技术规范与标准;
3.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在近三年内应具备已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主机设备的设计、制造的成套经验(需提供合同等有效复印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 投标人应与国际国内有20MW及以上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主要设备厂商进行技术合作,应出具技术支持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及双方的合作协议书(需提供合作协议书有效复印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必须逐条响应上述资质、业绩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止,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 5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