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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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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调峰锅炉房脱硫除尘改造工程 |
HNZB2017-08-07009/01 |
EPC模式。 脱硫、除尘改造范围相关的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作、供货、施工和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同时负责原有烟囱、引风机等拆除和改造工作。除尘系统改造保留原有的水膜除尘器,并对其进行提效改造,在新增设的脱硫塔顶部安装湿式电除尘;脱硫工艺新建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两炉一塔布置,吸收塔吸入口SO2浓度按1600mg/m3设计。 |
二、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4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2.5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在中国境内应具有至少5台70MW及以上热水炉或2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项目投产业绩,并具有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在中国境内不少于2台70MW及以上热水炉或2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蜂窝管式湿式电除尘器项目投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投产证明和性能考核试验报告。
2.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保证体系。
2.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8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17日17:00起至2017年8月22日17:00止,登陆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