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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富源安置小区项目(一期)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8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招 标 公 告招标编号:安溪施招(2017)071号1、招标条件本安溪富源安置小区项目(一期)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2016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安溪施招(2017)071号
1、招标条件
本安溪富源安置小区项目(一期)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201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安溪富源安置小区项目(一期)桩基检测;
2.2 建设地点:安溪县城厢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30960.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9808.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152.46平方米),总占地面积26142.89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为109875.84平方米 ,最高高度为94.5米。桩基检测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2.4 投资总额:28092.1342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抗压静载检测、抗拔静载检测、低应变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费用暂定580007元(实际检测费用按实结算),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桩基检测工程量清单;
2.6 检测周期:①检测工作应与施工各环节穿插进行,并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前提。②检测单位接到委托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人员到达现场确认检测条件,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48小时内进场检测,每个单位工程的检测项目在现场检测完成后2天内提供检测结果,5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具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企业,并具有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具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必须具备本中各项检测项目所需的专项试验检测能力。(注:抗压静载检测、抗拔静载检测、低应变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备案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试验员岗位证书(至少具备静载、低应变、声波透射法检测岗位资格)且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
3.3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检测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获取招标文件
4.1发售时间2017年 8 月 18日8:00至2017 年 8 月 22日18: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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